大家好,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房屋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申请登记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并将申请登记的情况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中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一致,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相关材料证明的事实相符;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拒绝注册情形。
申请登记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将登记申请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因此,在登记实务中,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权属证明或者登记证明、房屋权利变更原因及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说明了房屋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