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有禁止皮卡车进入市区吗 取消皮卡车在市区的通行限制措施?12月20日晚,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道路货车通行限制措施的通告》,提出取消皮卡车在市区的通行限制措施,该类车辆通行市区道路时无需再行办理车辆的区域通行证件具体通告如下——,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南宁有禁止皮卡车进入市区吗 取消皮卡车在市区的通行限制措施?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南宁有禁止皮卡车进入市区吗 取消皮卡车在市区的通行限制措施12月20日晚,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道路货车通行限制措施的通告》,提出取消皮卡车在市区的通行限制措施,该类车辆通行市区道路时无需再行办理车辆的区域通行证件。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道路
货车通行限制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和公安部《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公通字〔2022〕17号),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南宁市市区范围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畅通,提升配送效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对2019年 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第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关于载货汽车限制通行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二、每日6时至22时,禁止载货汽车(悬挂新能源号牌的封闭式货车、轻型厢式货车、微型厢式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旅居式挂车除外)在绕城环道以内(不包含本道路)的道路通行。公路客车依指定线路通行。上述限制通行的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并取得《南宁市城市道路区域通行证明》(以下简称“通行证”)后,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三、每日7时至9时和17时至20时,禁止悬挂新能源号牌的封闭式货车、轻型厢式货车、微型厢式货车通行民族大道、竹溪大道、邕江大桥。在限制通行时段到上述道路的沿线单位、小区开展配送运输的,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并取得通行证后,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四、在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封闭式货车、轻型货车及车长不超过6米、车货总质量不超过8吨中型厢式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通行时段、线路的限制,全力推动物流运输效率提升。
五、因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为禁止货车通行的道路、桥梁(如青竹立交桥、清厢快速路、南湖隧道等),不受前述变更、解除限制、放宽限制的影响,仍依原设计禁止货车(皮卡车除外)通行,不受理相关通行证件办理的申请(在上述道路开展道路作业的车辆除外)。
六、本通告相关用语的含义:
(一)本通告所称的“绕城环道”为2019年5月1日实施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第十八条定义的“绕城环道”,即由那安快速路(安吉东收费站至良庆南互通立交桥)、庆玉快速路(那安快速路至银海大道跨线桥)、银海大道、那洪大道、洪历路、三津大道、西明大桥、罗文大道、高新大道、安吉大道、高安路、G75兰海高速(安吉收费站至安吉东收费站段)组成的道路环线。
(二)皮卡车(多用途货车)指在我国现行汽车标准体系中,按照多用途货车进行生产管理。多用途货车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三)轻型、微型货车指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汽车。
(四)厢式货车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除翼开式车辆外,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
(五)封闭式货车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
七、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止。《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2月20日
转自丨南宁交警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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