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从武汉市政府获悉,武汉新公布证明事项取消清单通知,共涉及居住地址证明等14项市级证明事项。
记者梳理发现,取消的14项市级证明事项中,涉及公安部门居住证管理的有5项,分别是居住地址证明、就业证明、就读证明,住所、就业或就读情况发生变化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住所证明材料。涉及民政部门的有9项,包括残疾证、子女就读学校证明、就业和收入证明等。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有1项,即施放气球资质证。
武汉市要求,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各相关部门不得再向办事群众和企业索要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材料。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调查核实、部门间查询等方式核实相关信息,被查询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要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附件: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严运涛
编发:陈映午
审核:陈博雷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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