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诡辩学派都有哪些代表人物,其主要观点是什么
诸子百家: 1、儒家 (孔孟荀为代表) 仁,义 四书 2、道家 (老庄为代表) 清净无为 《老子》《庄子》 3、墨家 (墨子为代表) 兼爱 《墨子》 4、法家 (商鞅、韩非子为代表) 刑名 5、兵家 (孙武、孙膑为代表) 《孙子兵法》 6、农家 (许行为代表) 7、名家 (惠施、公孙龙为代表) 诡辩 《公孙龙子》 8、阴阳家 (邹衍为代表) 《五德终始说》 9、杂家 (吕不韦为代表) 《吕览》 10、纵横家 (张仪、苏秦为代表)
苏格拉底 柏拉图 自然派和诡辩学派
苏格拉底揭露矛盾的方法,在西方哲学史上,是最早的辩证法的形式。
而在东方老子却先有了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比苏格拉底要早.
朴素辩证法思想 老子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变动不居的。他观察到天地间万物万事存在着互相矛盾的两个对立面,例如有无、刚柔、强弱、祸福、兴废等等,它们都是互相依存 、互相联结的 。 所以说:“有无相生 ,难易相成,长短相形。”还说:“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表明了对立面双方的同一性。老子还认识到对立面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在向相反的一面转化,他说:“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 ,敝则新 ,少则得 ,多则惑”。老子承认转化 ,但强调“圣人之道 ,为而不争”,“以其不争 ,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在军事战略战术的运用方面也很突出。在战术上,他主张“以奇用兵”,还要注意“将欲弱之,以固强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在战略上 ,他提出“柔弱胜刚强”的指导思想,他说天下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东西,但攻坚的力量莫过于它。这种战略思想有防止盲目骄傲的一面,但也具有极大的片面性。
什么叫诡辩?
诡辩
[编辑本段]特征
①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论。
②无理狡辩。
什么是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这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谁会有意地要把真理说成谬误,而把谬误说成真理?这就是那些手上没有真理的人。我国有句古老的俗语,叫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主要的诡辩手法有:
(1)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2)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虚假论据。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4)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5)以人为据。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
(6)诉诸权威。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
(7)人生攻击。是指用攻击、谩骂论敌代替对具体论题的论证。这也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作风。
(8)机械类比。是指故意把两个性质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种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作类比,由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某种性质的论证的手法。用这种机械类比得到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9)以偏概全。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据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论据去进行论证,以个别情况片面概括为一般。
“诡辩”一词在我国可查的文献资料中,最早出现于汉代刘安《淮南子·齐谷训》中:“诋文者处烦扰以为智,多为人危辩。久稽而不决,无益于讼。”人危辩既诡辩。稍后,《史记·屈原贾生传》中说:(靳尚)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汉书·赵王彭祖传》中说:心刻深、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从这些史料中可以看到,诡辩一词一一开始就是指那种似是而非,颠倒黑白的议论。
大凡是自认为有点文化的人,应该不会对中国文化史上有名的哲学命题“白马非马”陌生!提出此命题的作者公孙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算是中国诡辩的鼻祖。在那篇著名的《白马论》中,他的论证逻辑总体如下:提出马是用来称谓马的形体的,白是用来称谓马的颜色不是称呼马的名形体,所以说白马不是马;再从概念的外延上对“白马”与“马”加以区别,“马”这个概念的外延广,包括所有各种不同颜色的马,“白马”这个概念的外延狭,只限于白色的马,与黑马,黄马的外延排斥,所以“白马”是与“马”不同的。然后再分别从不同角度,层次论证自己的逻辑观点。实质上,公孙龙把“马”,“白”,“白马”这些概念都理解成全是孤立的——即割裂了一般和个别统一的关系,把差异和统一绝对对立起来,认为一般可以脱离个别存在,这就陷入了形而上学的诡辩!
(有兴趣者可以参看《公孙龙子》或《汉书·艺文志》,共著录有十四篇。)
关于诡辩,黑格尔曾有过非常精辟的议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着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而诡辩往往有着迷人的外表,貌似正确,好像很有逻辑性,论证性,但其实是荒谬的,是违犯逻辑的!比如,亚里士多德的《辩谬篇》中,记载有这么一则诡辩:
你有一条狗,
它是有儿女的,
因而它是一个父亲;
它是你的,
因而它是你的父亲;
你打它,就是打你自己的父亲。
这则诡辩使用了推论,披着一层迷人的面纱,乍看过去似乎无懈可击,因而具有某种欺骗性。其实不然,事实上它犯了偷换概念的谬误,懂得辩论或参加过辩论赛的人应该知道“偷换概念”这词的经典性,故它是反逻辑的,是荒谬的!可以这么讲,诡辩是故意为其错误的主张所作的似是而非的论证,目的在于混淆视听、颠倒黑白,企图将真理说成谬误,或将谬误说成真理,这是诡辩最本质的特点。这里我们不能落下位于爱琴海的古希腊文明,作为西方文化发源地自然也不乏诡辩能人,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有推崇诡辩的意思,只是想让大家明白,诡辩的出现机率是极高的,但关键要看你是如何看待它的!
为什么有人称智者学派为“诡辩学派”
智者学派过分强调个人的主观感受,忽视人们认识的共同性,认为没有是非之别这样的思想方法给主观随意性和极端个人主义打开了方便之门,因此被人称为“诡辩学派”.
什么是诡辩学派?
古希腊的诡辩学派与柏拉图学派
公元前430年,古希腊出现了诡辩①学派和柏拉图学派。
诡辩学派(Sophist)是雅典的***个学派。这一学派中包括了各方面的学者大师,如文法、修辞、辩证法、演讲术、人伦以及几何、天文学和哲学等方面的学者。诡辩学派的数学研究中心是历史上有名的几何三大问题:(1)三等分任意角;(2)倍立方—求作一立方体,使其体积是一已知立方的二倍;(3)化圆为方——求作一正方形,使其面积等于一已知圆。这些问题之难处,在于作图工具限制为圆规和不带刻度的尺。后经柏拉图(Plato,约前430—349)提倡,被欧氏收入他的《几何原本》中,成为影响后世2000多年的难题。直到19世纪由凡齐尔(Wantzel,1814—1848)(1837年)和林德曼(Lindemann,1852—1939)(1882年)分别证明了三大难题用尺、规作图的不可能性。最后F?克莱菌(F.Kiein,1849—1925)又于1895年给出了不可能性的简洁证明,才彻底解决了2000多年来的悬案。(注意:在当代甚至今天还有不少青年企图一鸣惊人,把精力用在已经解决了的三大问题上,实在遗憾!)
诡辩学派的安提丰(Antiphon,约公元前430)在解决“化圆为方”的问题上;提出了一种颇有价值的方法,后人叫“穷竭法”,是极限理论的萌芽。安提丰的方法是:先作一圆内接正方形,将边数加倍,得内接8边形;再加倍,得16边形。如此作下去,最后正多边形穷竭了圆,总可以作出与正多边形等积的正方形,故圆可化为方。
显然,圆化方的结论是错误的,但它向人们展示了“曲”与“直”的辩证关系和一种求圆面积的近似方法,启发了人们后来以“直”代“曲”解决问题。如阿基米德割圆术正是这种思想的具体化。
继诡辩学派之后,领导数学活动的是柏拉图学派。这一学派的领袖是柏拉图(Plato,约公元前430—349)。柏拉图出生于雅典,对数学有着浓厚的兴趣,他的哲学渗透数学思想。他在雅典创办了柏拉图学院,校门口高悬“不懂几何者,不得入内”。西方科学界尊重数学的传统;就是从这个学院兴起的。坚持准确的定义、清楚的假设和证明,培养出了不少科学家。阿基米德就是其中一个。
雅典文化中心的鼎盛时期延续了半个多世纪。雅典衰落,文化盛地逐渐从雅典转移到亚历山大城。
①“诡辩”一词,原是使人智慧的意思,也译作“哲人学派”或“智人学派”,现变为贬义词“无理强辩”。此改为“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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