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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广告价值是否更大?
2023-11-24 09:39  浏览:25

腾讯PK李彦宏,关于移动互联网广告,李认为“屏幕小,碎片时间多”,所以商业价值小于PC互联网;腾讯刘成敏认为“小的优点是集中,眼睛和时间在这里,时间分配在这里。统计数据显示,拥有智能手机的人平均 6 分钟就要看一次,大家都在看邮件,看短信,看微博...因此,移动互联网时代,广告可能价值更大,空间更大。”
我们天天说广告,好像很懂广告是什么;其实不然。广告是什么,99.9%的人并不懂。我对广告的定义:广告是将信息植入消费者头脑中,并影响其观念和行为的行为。政治广告是将候选人信息植入投票人头脑中,并影响其观念和投票行为的行为。

商业广告是将产品信息植入消费者头脑中,并影响其观念和购买行为的行为。

信息要发挥作用,关键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针对合适的人。传统广告是不知道合不合适的时间不知道合不合适的地点针对不知道合不合适的人,摊大饼,命中率低。智能手机预期可同时解决这三个问题: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投放合适信息。在高速路上尿急,投放厕所;在大学毕业时焦急,投放工作;在豆瓣上清新,投放陈绮贞。__________UpDate___________相比苹果微信的讨论,我们更应该理解智能手机的哲学意义:人与人,连接,组合。10! = 3 628 80054! = 2.308 * 10^71100! = 9.332 * 10^151随人口加入增多,组合核爆式增长,棋盘下半场呼啸而来,超越人类,扬尘而去。目前的移动广告价值是小于web广告的,但那个价值更大,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未来两者之间的差距有多大,1000亿和900亿的差别呢?还是1000亿和10亿的差别?问题中两个人不能给出答案。即使移动广告价值真的小于web广告的价值,但除了APP Store和游戏,移动广告是目前唯一能让应用开发者将流量变现的方法,也是这个泡沫的行业中,唯一能拿到客户的钱,养活着行业中的上上下下(广告的钱是不够的,还得加上投资者和web互联网公司等往里投钱)。即便现在价值不大,广告也是移动互联网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环。现在都是按照web广告的模式来做移动广告,但未来肯定会有更适合移动互联网的方法出来,那个时候问题中两个人的观点又要变了。李彦宏是站在被竞争者的立场上讲话的,
他的论据相当于说“这姑娘长了几颗雀斑所以嫁不出去”,不值一驳。移动营销,蓝海是肯定的。关键在于广告形式是否有吸引力。
垃圾短信也可以叫“手机广告”啊,你会看吗?删都来不及烦都烦死了。要么你的信息有娱乐价值,要么你的信息有实用价值。简单粗暴的促销短信是不行的。【娱乐方面】移动营销的3G是经过实战检验的:girl(色情),game(游戏),gambling(赌博)。girl(色情)方面的应用不在这里延展。game(游戏)方面,比如可口可乐,不妨投资PopCap Games合作开发有趣的小游戏,可乐的产品线多,企业实力强,“快乐”品牌调性也与玩游戏十分匹配。汽车呢,可以开发赛车游戏。宝洁可以开发一些教小朋友洗手刷牙的亲子互动游戏。gambling(赌博)方面,非常适合零售连锁店、品牌专卖店,比如外婆家那样的店,排队那么长,闲着也是不耐烦,何不在LED大屏上挂一个推币或者老虎机的互动游戏,任何在场的智能手机都可以签到、排队赌玩,可以赢得免费小菜或者大菜奖励(奖励每天限用一例,当月有效),伴随着顾客频频中奖,现场狂热气氛一波一波高涨,不光带动了人气,也增强了顾客体验。……【实用方面】我们可以考虑把手机广告植入某种实用应用。像丁丁网,是把商家促销信息挂在免费的LBS服务上,这就不错。 又或者,我们是不是有可能做一个车位引导系统的免费应用,为车主提供全城停车场的位置、价位、实时空置数量等信息,只要大众愿意使用这个应用,我们再顺水推舟推荐周边商铺也就顺理成章了。:)移动营销可以是很有趣的事情,也是很有前景/钱景的事情。
但是目前移动营销在实践中又诸多障碍,个人感觉,这和线上广告从业者畏惧线下的事情很有关系。线上广告从业者似乎都是技术宅,太过着迷于对自己的技术崇拜对于如何走进终端、如何贴近实体商业环境有专业障碍/心理障碍。这一点,不利于移动营销实现O2O。
或许移动营销公司应该拓宽思路,引入一些跨界人才,累积实体商业渠道资源(联动)。
(刚才外婆家的例子、丁丁网的例子、和车位引导系统的例子,都是要掌控实体渠道资源的)
今天单纯靠技术吃饭的,风险比较大,明天随时可能有新应用抢走你的用户,公司的核心价值就蒸发了。从历史经验看,还是掌握了实体阵地(就像掌握了土地一样)比较踏实。
所以,将来吃到大蛋糕、而且长远发展的,一定是在实体渠道有掌控力的移动营销公司。本人是做线下广告的,以上乱弹贻笑大方之处还望指正:)长话短说,广告的本质在于通过某种媒介向用户传递你所希望的信息,比如产品比如品牌比如事件。光从移动平台本身的媒介属性上看,肯定是非常好的广告载体,在本质上契合广告的媒介需求。 在真正的移动互联时代里,手机广告的价值应该略高于传统媒介。但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只是移动互联时代的准备阶段而已,移动互联时代远还未真正到来,目前能够极大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移动互联技术都尚在原型研发阶段,比如整合便携终端(google glass这样的)、全息投影、虚拟操作界面等。这里有一个悖论,在手机上,屏幕更小+用户使用频率更高,因此广告对用户的推送强度更大,价值更高;但同时, 屏幕更小+用户使用频率更高,使得广告信息对用户的正常信息展示空间占用更多,骚扰频率也更高。如何处理好上面的悖论问题,才是解决之道。之前看过一个对于google glass的广告构想,在google glass的增强现实地图中,当用户搜索餐馆并且视野移动到某个餐馆时,就显示该餐馆的打折信息或者招牌菜信息,这就是一个双赢的广告解决方案,广告主的广告可以精准到达目标用户,而这个广告信息对目标用户是属于有价值的可以满足其需求的信息,而非骚扰信息。移动端更适合软广告,屏幕只有巴掌大,请不要让我看那种大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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