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入股
规定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商标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自然是可以作价出资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公》还规定了: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有人认为商标的设计成本是商标权价值的组成部分,在商标设计上投入的创造性劳动的多少,会直接影响该商标所标识商品的市场效果。也就是说,商标权人需要找评估机构对商标进行价值评估,然后才能以评估的价值入股。商标权投资入股有两种情形:一是商标所有权入股;二是商标使用权入股。
商标入股的方式
将商标权的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这种投资实际是以商标使用费形式参与入股企业经营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应当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投资企业应当与商标注册人签订长期的、独占或排他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切实维护被投资企业的利益。以商标使用权出资时,即使合作失败,商标注册人仍然拥有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时间一到,注册人仍能重获使用权,在这种情形之下,商标权注册人承担的风险。将商标作为投资许可他人使用一旦发生权益纠纷,应当首先解决商标注册人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纷争,只有商标撤资后一方当事人继续使用原来作为投资的商标时,才能够追究其商标侵权责任。
将商标权作价投资入股,这种投资实际上是将商标权的使用权及部分处置权一并交给了被投资企业。这时,只有与被投资企业协商一致情况下,商标权人才能够处置自己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商标所有权入股比较常见并容易被对方股东接受,而商标使用权入股则往往出现在该商标比较知晓的情况下,否则不易为对方股东接受。以商标使用权出资时,即使合作失败,商标注册人仍然拥有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时间一到,注册人仍能重获使用权,此时商标权注册人承担的风险会小的多,而相应的,被许投资企业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商标权评估可以扩大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商标信誉。对于接受商标权投资的企业来讲,商标权资本化可使其直接获得名1牌商标的使用权,进而打开市场,扩大生产经营。
目前,我国仍有企业对商标权评估的作用不了解。事实上,对商标进行评估,不仅有利于企业摸清自己的家底,而且还有利于企业确定未来的发展战略。同时可以开展对外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扩大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产品出口竞争能力。如转让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等等。这时,被投资企业应当与商标注册人签订长期的、独占或排他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切实维护被投资企业的利益。商标入承担风险不同,以商标权出资时,商标权注册人需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被投资企业,那么如果合作失败,注册人很可能无法取回该枚商标的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