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建设好处,管理办法解读
湖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有什么好处?我应该如何申报?相信很多朋友都有这样的疑问,本文将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科技园区,是指由湖北省科技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批准建设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
第二条 园区建设与管理要坚持“政1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1范、成果转化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四大功能,强化创新链,支撑产业链,激1活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分享利益链,把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地。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包括园区申报、审核、建设、管理、监测、评价和评估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省科技厅负责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制定园区建设发展政策,组织园区的认定、监测、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 省科技厅聘请相关领域专1家组成园区专1家工作组,负责园区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并参与相关论证、评审、过程监管、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 园区所在市(州、林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建立领导机制,负责辖区内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制定地方配套政策。各市(州、林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园区的组织申报、指导管理、资源整合、统筹发展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 园区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管理工作专班负责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制定配套政策;负责园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平台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鼓励园区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管理服务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园区发展。
申请省级实验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地方领导重视,组织机制保障。当地政1府具有很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实际行动,并对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工作作出重要规划和部署,工作激励机制完善。
2. 科技创新引1领,建设主题鲜明。科技创新意识强,科技投入持续增长,针对制约当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和实施以科技创新为引1领的系统解决方案,凝练的实验区建设主题定位准确,具有区域典型性和先进示1范性,有利于促进当地的资源保护利用、创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进步。
3. 创建基础较好,规划方案可行。实验区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和科技支撑条件。实验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科学可行,体现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明确提出总体发展目标、阶段考核指标、重点建设内容、示1范推广项目和实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