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负责审批的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各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份。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审验后留存复印件。
(三)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辐射安全许可证补发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档案检查应包括:)
1、《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2、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3、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职责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的记录等:
4、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和应急响应预案、监测方案、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防护培训档案;
5、年度评估报告,年度监测报告及历次检查记录,特别是上次检查中曾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放射卫生预评价意义
放射卫生预评价是预测、评估放射性危害种类及强度(浓度),预测、评估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中的辐射强度及其可能对工作人员或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从控制职业病,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化,避免发生放射故或者职业病。
放射卫生预评价范围
我们可以承担放射诊疗设备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如计算机断层X射线摄影装置(CT)、CR、DR、全景机、X射线数字减影装置(DSA)、普通X射线诊断设备、X射线摄影和牙科机等放射诊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