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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东省拟规定,参保不满1年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发放生育津贴!
9月25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即日起至10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对于职工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累计缴费工资之和除以缴费月数确定。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为基数计算计发。
一、职工能如何享受生育保险?
那么,职工能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呢?意见稿指出,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参保满1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参保满1年,或职工连续参保不满1年但累计参保满1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缴费工资之和除以12确定。
职工累计参保不满1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累计缴费工资之和除以缴费月数确定。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为基数计算计发。
二、即使不在定点医院分娩也能享受生育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职工生育的,应当事先在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产前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选定医疗机构)。
职工住院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在地级以上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医。
职工就医医疗机构已实现异地直接结算的,其医疗费用由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就医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未实现异地直接结算的,其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
职工因急诊、抢救等原因,在地级以上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统筹区外医疗机构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具体支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规定。
公司简介:
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于2004年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成立,是全省最早一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有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户头(一类企业人事管理,可以直接申报招调技术人员进入广州及入户),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综合性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
广东民企拥有一支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业务外包服务的专家/顾问/律师和职业经理人团队,既熟悉企业运作流程、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又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业务外包管理实战经验、19年专业服务经验,具备较强的外包业务管理水平、人员服务管理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有完善的业务外包管理服务制度,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丰富,并拥有自主开发的人力资源 SAAS 管理系统和灵活用工众包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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